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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2020豆腐岬岬灣內水域開放民眾從事獨木舟遊憩活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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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dmin
Posted on: 10月04日 17:00
管理員
Joined: 03月0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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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豆腐岬岬灣內水域開放民眾從事獨木舟遊憩活動
本文轉在自宜蘭縣政府公告
https://www.e-land.gov.tw/News_Content ... 6BD13B&s=23C381B47C2B64F3

宜蘭縣政府針對所轄水域,依安全、生態、生活及生計等原則,逐步滾動式檢視,並於9月28日公告豆腐岬岬灣內水域,開放一般民眾從事獨木舟、立式划槳活動。



豆腐岬岬灣內水域位處蘇澳商港範圍內之遊憩專業區,自105年起委託本府代為管理,因考量各種水域活動之特性及遊客安全,遂於106年公告「本縣豆腐岬水域遊憩活動分區範圍及相關限制事項 」至今,活動分區為游泳區僅供從事游泳、潛水;非動力器具使用區可從事獨木舟、立式划槳等活動。為維護民眾遊憩安全與品質下,僅於該水域開放具有救生人員隨同之從事帶客活動業者,且需向本府申請許可始得經營,總量管控為100艘。



今重新盤點該水域,並建立申請機制及不定期巡查,因此縣府於9月28日公告一般民眾如有需求可向縣府提出申請並經備查後,在豆腐岬岬灣內之非動力器具使用區,從事獨木舟、立式划槳等非動力未具船型浮具水域遊憩活動;惟該水域無長駐救生人員,仍有一定危險性,從事活動時應酌個人所需具備之專業知識、基本體能、技術、攜帶之器材裝備等並遵守相關告示以策安全,及為維持岬灣內水域安全,總量管控為100艘不變,初步將20艘額度提供一般民眾申請,日後再視民眾與業者申請情形,檢討分配比例。另於岬灣外從事活動屬商港範圍內,應請向航港局(港務公司)提出申請。



宜蘭縣政府工旅處也再度強調,針對本縣水域遊憩活動所進行的限制,均是全面考量民眾水域遊憩安全及環境生態、居民生活、漁民生計等,依相關法令所做合法、適當的作為,未來也會針對所轄水域滾動式檢視,任何變更,也會整體考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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